治國理政論壇“堅持綠色發展”理論研討會發言摘編
全面促進資源節約 張有生 堅持節約優先是實現綠色發展的必然要求。我國人均資源占有量嚴重不足,資源利用水平總體不高。過去一個時期,由于發展方式粗放,生態環境長期透支,對人們生存發展形成霧霾、污染乃至災害的潛在威脅,構成對可持續發展的剛性制約。破解發展的資源環境約束,必須堅持節約優先,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資源。 堅持節約優先、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資源,應牢固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,嚴守資源消耗上限、環境質量底線、生態保護紅線,控制資源開發利用總量,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,促進資源開發利用向綠色化轉型。為此,需要深入推進改革創新,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,形成促進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體制機制。當前,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。 實行資源總量和強度雙控。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,實施能源和水資源消耗、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。這是資源宏觀管理方式的創新,也是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的硬措施。必須打破部門和地方利益局限,從全局高度完善約束性指標體系,把資源利用雙控目標同環境改善目標、經濟發展目標、社會和諧目標有機結合起來,建立目標責任制,合理分解落實。將資源利用雙控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,把考評結果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。 建立綠色財稅體系。一是推行資源環境稅收。加快資源稅費改革,將部分高耗能、高污染產品納入征收范圍。二是完善綠色價格體系。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,建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,推動資源行業清潔發展。三是加大財政政策扶持力度。實施節約技術改造“以獎代補”政策;在財政預算支出中,建立資源環境稅收支持節約環保資金增長機制。四是健全綠色金融支持政策。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節約提效、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能源項目的支持,推動節能減排、循環經濟等項目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,進一步提高高物耗、高排放項目信貸門檻。 建立綠色發展考核評價體系。把資源消耗、環境損害、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,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發展目標體系、考核辦法、獎懲機制。落實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、損害賠償制度、責任追究制度。建立健全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,通過形成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發展方式和綠色簡約的生活方式,減少資源消耗與生態損耗。(作者為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) |
責任編輯:原 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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