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對話】 貼了標簽難翻身? “維修”后表現突出仍可重用 2014年10月至今年4月短短半年時間,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共7.5萬多名干部,有1668名“懶官”被召回,原因是“為官不為”。召回干部中改非(由領導崗位調整為非領導崗位)或免職165人,待崗67人,辭退或解聘27人,余下培訓完回原崗位工作。 干部召回推行情況如何?廣大干部反響怎樣?記者就干部召回管理制度種種疑問,專訪黔西南州有關負責人。 記者:《公務員法》對不稱職干部處罰有規定,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否多此一舉? 黔西南州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李建勛:《公務員法》對不稱職干部處罰雖有規定,但假如一些不稱職干部不貪不腐也不為,沒有達到《公務員法》規定的警告、記過、開除等處罰情節,在干部中造成不良影響卻無法問責。對此,我州探索實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,對未達到《公務員法》處罰規定的不勝任現職干部實行召回管理,被黨政紀處分的不納入召回,“召回干部”中發現違反黨政紀的,依法依規處理。 記者:集中培訓過程中設有軍訓,這樣做是不是搞形式主義? 興仁縣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袁軍:不是對所有“召回干部”搞軍訓,而是針對召回管理的不勝任現職干部中存在紀律觀念淡化、服從意識不強、工作作風漂浮等問題的,在集中培訓過程中開設軍訓,把軍隊嚴明嚴謹的紀律觀念、堅決服從的意識、艱苦奮斗的精神滲透到干部思想深處,這樣做堅持了問題導向,效果顯著。 記者:召回標準中某些指標比較宏觀,如何確保過程公平公正? 安龍縣委書記鄧修宇:各地各單位情況不同,召回標準也應有所區別。在實施干部召回管理中,州委只明確指導原則、執行標準和基本方法,留下空間讓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抓具體、抓落實,“對癥下藥”。 執行過程中有幾個方面須注意:一是黨委(黨組)在確定召回對象、教育培訓、跟蹤考察等各環節,都堅持綜合分析干部職工的綜合表現;二是各地各單位在制定召回標準時,廣泛征求干部群眾意見;三是確定召回對象后,找擬召回對象談話,并按規定進行公示,擬召回對象有異議的,黨委(黨組)要進行調查核實并作出答復,若仍有異議的,還可向上一級召回管理部門申辯;四是確定召回對象及管理方式必須由黨委(黨組)集體討論決定,杜絕少數人說了算。 記者:有人質疑,干部召回會有攤派的問題,導致一些部門不得不“湊人頭”去“回爐培訓”,是否會出現這樣的情況? 冊亨縣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魯永明:干部召回堅持實事求是原則,不定指標,不下任務,有召回管理對象的必須上報,嚴格管理,沒有召回管理對象的實行“零報告”。干部召回針對的是不勝任現職干部,而不是所有干部,當然也不會出現無論好與壞,全部被召回的現象。 同時,為防止出現好人主義或瞞報不勝任現職干部,對“零報告”的單位,上級黨委(黨組)將其作為巡回督導的重點對象,加強分析研判和督促檢查,發現問題的,同時將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召回管理。 記者:被貼上“召回干部”標簽,很多干部擔心會影響今后的發展,怎么避免被“一棍子打死”? 黔西南州委書記張政: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成果,是落實從嚴治黨、從嚴管理干部的制度創新,是治理“為官不為”、懶政怠政的有益探索。它是一種加強機制和保護機制,其目的是通過“回爐加鋼”的方式對不勝任現職干部進行“維修”,切實幫助他們轉化和提升,不影響其今后的發展。為避免“召回干部”被“一棍子打死”,州委建立對“召回干部”跟蹤管理制度;對業績突出、群眾認可的干部,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特點,按照《干部任用條例》等規定調整到合適崗位,甚至提拔使用。 【手記】 下猛藥莫傷了好干部 采訪中明顯感覺到,干部召回管理制度,讓黔西南州的干部如坐針氈,心存敬畏。要想不被召回,干部就得像上了發條的時鐘一樣,履職盡責,不敢懈怠。 召回制度雖不能包治百病,但也堪稱一劑良藥。首先,它打破了干部“能上不能下、能進不能出”的慣例,砸碎了“鐵飯碗”。這是一次變革;其次,召回并不意味著完全“報廢”,而是回來“淬火”,修完照樣給機會奔跑在陽光大道上。 不過,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,對于干部作風頑疾,召回這味藥在配方上還有很大改進空間。 黔西南州梳理出30種召回情形,基本上涵蓋了“為官不為”的各種表現形式。當然,這些標準還需更多的實踐檢驗,即時做到更新完善、貼近實際,真正篩選出不勝任的干部,而不是誤傷好干部。另外,操作性仍有待提高。其中,量化指標考核比較容易,虛一點的指標是不是就無法衡量?倒也未必,還需多加嘗試,尋找更加合適的考核方式,確保公正公平。培訓、考察、處罰都要真刀真槍,避免外界“休假式召回”的擔憂。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,唯有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,召回的干部才會越來越少,擔當有為的干部也就越來越多。(記者汪志球采訪整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