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面“抹黑”要不得
最近,我在調研中發現,在一些地方火災撲救中,有的基層干部有這樣的投機行為:剛到火災現場,先將自己的臉用黑灰“抹黑”,再參加撲火工作。這樣做的目的有二:一是表明撲火盡力、有功;二是想逃避責任。我了解到,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,這樣的表面“抹黑”現象在一些地方、一些單位有所抬頭。一些同志為了在民主生活會上“闖關”成功,采取了表面“抹黑”自己的做法。 表面“抹黑”的現象,說白了,一則沒有真刀真槍,入木三分,而是輕描淡寫,一擦就掉;二則“黑”在外面,遮住了臉上的“傷疤”,沒有真正觸及思想靈魂,沒有真正從本質上想改正問題。我認為,要避免這樣的現象,查擺問題要多形式、多環節、多領域,要“沉、深、全”,即沉下基層“接地氣”,深入持久地查,全面細致地找,不達目的誓不休。民主生活會要以反對“四風”、服務群眾為重點,要“高、直、嚴”,即高質量高水平推進,“直腸子”批評,直言其事,直指其過,嚴格指導把關,達到開門整風,聞過即改,排毒出汗,見賢思齊的真正目的,解決好服務群眾“最后一公里”“最后一步路”的問題,與群眾保持零距離。(重慶市梁平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徐文峰) |